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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专项资金支持供应链体系建设——市商务委市财政局通知抓紧申报

发表时间:2017/10/12 9:56:25

我市被商务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供应链体系建设首批重点城市。


从市商务委获得了另一重磅消息!为有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供应链物流链创新,实施好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提高流通标准化、信息化、集约化水平,根据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我市将开展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有关单位:


建设内容

(一)推广物流标准化,促进供应链上下游相衔接。以物流标准化为主线,推动物流链的单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推动供应链各环节设施设备和信息数据的高效对接。


1.物流链设施设备和服务流程标准化。支持仓储(配送中心)、商超(便利店)等物流配送设施的标准化改造,以及存储、装卸、搬运、包装、分拣设备和货运车辆(外廓2550mm、冷链车2600 mm)等标准化更新;鼓励以标准托盘(1200mm×1000mm)和周转箱(600mm×400mm包装基础模数系列尺寸)为单元进行订货、计费、收发货和免验货,促进物流链全程不倒托、不倒箱;推动利用配送渠道、押金制等对标准包装物进行回收使用;探索标准托盘箱替代快递三轮车箱体,以循环共用推动分拣前置、环节减少。


2.标准托盘及其循环共用。鼓励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规格和质量要求的标准托盘,支持托盘租赁、交换;推广集团整体、供应链协同、社会化服务、平台整合等推进模式,引导商贸连锁、批发分销和生产制造、第三方物流、托盘运营等企业合作开展带托运输;推广回购返租模式,加速非标托盘转换;扩大托盘循环共用规模,完善运营服务网络,由托盘向周转箱、包装等单元器具循环共用延伸;推动物联网+托盘平台建设,拓展配托+配货服务,鼓励带托运输+共同配送、带托运输+多式联运;探索托盘交易、租赁、交换、回收可自由转换的市场流通机制。


3.物流链数据单元的信息标准化。支持探索基于全球统一编码标识(GS1)的托盘条码与商品条码、箱码、物流单元代码关联衔接,推动托盘、周转箱由包装单元向数据单元和数据节点发展,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技术,促进供应链和平台相关方信息数据传输交互顺畅;探索用数据单元优化生产、流通、销售管理,转化为商业价值,促进降本增效,满足不同商品的不同用户需求和服务体验。


(二)建设和完善各类供应链平台,提高供应链协同效率。以平台为核心完善供应链体系,创新流通组织方式,推动上下游协同发展,资源整合、共享共用,增强供应链协同和整合能力,促进供应链发展提质增效,提高流通集约化水平。


1.建设流通与生产衔接的供应链协同平台。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建设连接个性化需求与柔性化生产的智能制造供应链协同平台,促进流通与生产的深度融合,实现大规模个性化定制,促进降本增效;支持流通企业与供应商实现系统对接,打造供应链采购协同平台,实现需求、库存和物流信息的实时共享,提高协同计划、自动预测和补货能力。


2.建设资源高效整合的供应链交易平台。支持建设商品现货交易类平台,聚集供需信息,提供信息发布、仓储物流、支付结算、质量追溯等综合服务,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交易和物流成本;支持传统实体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供应链交易平台,延伸提供物流、结算、报关等供应链服务,促进商品交易市场与产业融合发展。


3.建设专业化、公共性的供应链服务平台。支持供应链服务型企业建设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提供研发设计、集中采购、组织生产、物流分销、终端管理、品牌营销等供应链服务,融通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通过平台直接服务需求终端,减少流通环节和成本,构建跨界融合、共生共享的供应链商业生态圈。同时,鼓励探索建设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和供应链科创中心,完善供应链公共服务,提供政策咨询、信息聚集、经济预警、研发支持和人才培训等服务,加强供应链创新发展的协同监管和治理。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牵头制订相关产品、技术、管理、数据、指标等关键共性标准,提高供应链协同和整合效率,服务于产业供应链体系。


(三)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提高供应链产品质量保障能力。以物流链为渠道,利用物联网等先进技术设备,推动产品从产地、集散地到销地的全链条追溯,促进追溯链与物流链融合。


1.市级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优化提升现有市级肉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功能,推进现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统一接入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鼓励第三方追溯平台建设,建立追溯数据对接标准或认证机制;强化追溯数据分析与成果应用,增强追溯体系对供应链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问题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2.扩大供应链产品追溯覆盖范围。在优化现有肉菜追溯体系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重要产品追溯覆盖范围,提高肉菜等预包装产品的追溯覆盖率;扩大节点企业覆盖面,力争将重点仓储物流、商超终端消费纳入追溯体系。


3.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追溯系统创新升级。重点推进二维码、无线射频识别(RFID)、视频识别、GS1、对象标识符(OID)、电子结算等应用,推动追溯系统创新升级;推动大中型批发市场及大型商超、物流企业等开展信息化改造,鼓励商超利用GS1进行结算实现追溯功能,将产品追溯融入现有ERP系统,实现企业信息系统与追溯系统的对接;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形成全渠道整合、线上线下无缝衔接的追溯网络。


申报条件

(一)共性


1.符合发展规划、支持方向、建设内容。


2.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商贸、物流等企业,承担实施物流标准制定、培训、统计、公共平台等机构。承担跨区域联动项目的,可以是在外地注册法人但在本地有实体的非法人机构及在本地注册法人但在周边地区建设实体的机构。


3.2017年开建或续建,且在2018年底前建成。


4.未享受过同类中央财政支持资金。


(二)分类


1.物流标准化方向。

(1)重点领域:快速消费品、农产品、电商、药品等。


(2)实施主体:有影响的物流服务企业(仓储、配送、快递和托盘运营服务商、物流信息服务商)、商贸流通企业、品牌供应商等。


(3)实施后达到效果:企业基本应用各类标准、使用标准托盘、标准化改造设施设备,装卸货效率提高2倍以上,货损率降低20%以上,综合物流成本降低10%以上。


2.供应链平台方向。

(1)重点领域:商品零售、商品现货交易平台、供应链专业服务等。


(2)实施主体:有影响的大宗商品、新零售、生鲜、综合零售、物流等流通企业,供应链协同、交易、专业、公共平台。


(3)实施后达到效果:企业交易额提高20%以上,管理成本下降10%以上。


3.重要产品追溯方向。

(1)重点产品:肉类、蔬菜、乳制品等重要产品;(2)重要领域:智慧物流、供应链专业服务等;(3)实施主体:有影响的连锁商业、市场、品牌供应商以及智慧物流、供应链专业服务企业;(4)实施后达到效果:肉菜、乳制品、中药材等重要产品追溯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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