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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检验检疫部门查获并销毁不合格进口冻猪肉

发表时间:2017/7/3 10:31:04

6月28日,重庆两路寸滩检验检疫局在重庆黑石子垃圾处理场对近期查获的变质冻猪头 进行了监督销毁。此次销毁的丹麦冻猪头共计1219箱、重达26.991吨,货值4.2万美元,系重庆口岸首次检出丹麦输华猪肉腐败变质。
    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在对该批货物实施现场开箱查验时,发现箱内货物存在腐臭气味,感官检验发现货物已呈不同程度的解冻和腐败变质。鉴于该批冻肉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风险,检验检疫人员立即拍照取证并对该集装箱实施了扣箱监管处理措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批货物出具了《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要求收货人在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进行销毁处理。同时为维护国内收货人的合法利益,该局及时出具相关证书,帮助、指导企业向承运公司进行索赔。
    根据相关规定,进口肉类需在严格的冷链条件下运输,运输过程中应进行制冷,且温度应控制在零下18摄氏度以下。一旦运输温度达不到要求,则食品安全将无法得到有效保障。该批货物腐败变质是由于在运输过程中冷藏集装箱制冷设备出现故障从而使箱内温度上升所致。
    检验检疫部门建议各进口肉类收货人:在与国外供应商签订贸易合同时,应明确各方责任,为货物购买相关保险,以便遇突发情况时能够最大程度避免或挽回损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进口肉类产品时应选择正规的超市或商场,注意查看其是否具有合法途径进口的相关手续,注意查看其是否具有中文标签,如有疑问可向经营者索取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进行核对,以保障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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