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朱老师
联系电话: 13696428121、18983359341、18100861874
座机:023-67797451
传真:023-67043853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北一支路8号新上海大厦B栋32-2
渝ICP备17006929号-1
发表时间:2017/6/30 10:41:49
【重点关注】
2017年4月11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输发0411第1号通知:解除对我国产孜然籽及其简单加工品中丙溴磷的命令检查。该通知同时解除了对印度和孟加拉国的孜然籽及简单加工品中丙溴磷的命令检查。
2017年4月12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力资源部(DAWR)发布通告(IFN:07-17):自2017年4月19日起,调整隶属关税代码(ICS):03035900 90目录下进口水产品的监管措施,加强检验并检测组胺项目。进口水产品单位重量中含有鲭科(SCOMBRIDAE)、鲯鳅科(CORYPHAENIDAE)、蓝鱼科(POMATOMIDAE)、鲹科(CARANGIDAE)、鲱科(CLUPEIDAE)、鳀科(ENGRAULIDAE)、竹刀鱼科(SCOMBERESOCIDAE)成份大于300g/Kg的情况下,相关进口水产品将要实施“进口食品检查计划(IFIS)”措施。
2017年4月14日,卫计委网站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等两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详情可登陆卫计委网站查询。
【国际食品风险预警信息】
欧盟委员会2017年4月13日消息,欧盟委员会4月7日发布(EU) 2017/693号法规,修订(EC) 396/2005条例附件II和附件III,修订食品中双苯三唑醇(bitertanol)、矮壮素(chlormequat)、吡螨胺(tebufenpyrad)3种物质最大残留限量(MRL),该法规于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20天生效,原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在2017年11月3日前仍然适用,但甜椒/彩椒中吡螨胺的最大残留限量除外。部分残留限量如下:
商品名称 |
双苯三唑醇MRL(mg/kg) |
矮壮素MRL(mg/kg) |
吡螨胺MRL(mg/kg) |
坚果类 |
0.02 |
0.01 |
0.01 |
蔬菜 |
0.01(草药和食用花卉0.02) |
0.01(栽培真菌0.9) |
0.01(茄子0.8、黄瓜和带荚豆类0.3) |
大米 |
0.01 |
0.01 |
0.01 |
茶叶、咖啡 |
0.05 |
0.05 |
0.05 |
香料 |
0.05 |
0.05 |
0.05 |
猪、牛、绵羊、山羊、马及其他养殖陆生动物的肉 |
0.01 |
0.2 |
0.01 |
猪、牛、绵羊、山羊、马及其他养殖陆生动物的脂肪 |
0.01 |
0.06 |
0.01 |
猪、牛、绵羊、山羊、马及其他养殖陆生动物的肝和可食内脏 |
0.01 |
0.5 |
0.01 |
猪、牛、绵羊、山羊、马及其他养殖陆生动物的肾 |
0.01 |
0.01 |
0.01 |
奶 |
0.01 |
0.5 |
0.01 |
蛋 |
0.01 |
0.01 |
0.01 |
2017年4月10日,韩国食药部发布2017-160行政通知,修订功能性化妆品标准及检测方法。修订内容包括:针对新的功能性化妆品添加的原料和制剂成分,新增了检测方法;新增了喷雾剂、凝胶剂、粉末制剂的定义;修订了乳液产品、霜剂产品和水剂产品的定义。具体见:
http://www.mfds.go.kr/index.do?mid=688&seq=36764
2017年4月10日,韩国食药部(KFDA)发布2017-159号行政通知,修订食品追溯管理制度,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修改了婴幼儿食品追溯管理登记制度;婴幼儿食品添加肉类等产品时,其追溯管理需要进行的现场审核要求。具体见:
http://www.mfds.go.kr/index.do?mid=688&seq=36766。
2017年4月10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利资源部(DAWR)发布通告(36-2017):2017年4月10日起实施已修改的易腐食品管理新措施。受影响产品包括:进口新鲜水果蔬菜、幼儿园用品、及鲜花产品。新措施变化内容:从4月10日起,易腐货物产品包装需要经过确认检查,可以由获得批准处理(AA)2.41类别的生物安全人员完成(代码为:VPAP)或由澳大利亚农业水利资源部完成(代码为:CTO verification确认)。
韩国关税厅10日消息称,自当天起,非集装箱装运的中国内地货物在香港7天内转装至飞机或集装箱,可不用提交未再加工证明。由此,经由香港转运至韩国的货物有望更简便地享受韩中自贸协定(FTA)的优惠。如集装箱货物在香港逗留超过7天,但集装箱编号未变,也可免提交未再加工证明。未再加工证明是货物在第三地卸货后再次装载,除此以外没有经过其他加工的证明,需向第三方海关申请确认。
2017年4月11日,巴西卫生监督局发布G/SPS/N/BRA/1241、1243、1244、1246号通报,拟修订精喹禾灵(Quizalofop-P)、氟啶胺(Fluazinam)、Formenate盐酸盐、甲基硫菌灵(Thiophanate-methyl)4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具体限量如下:
农药名称 |
商品名称 |
限量(mg/kg) |
安全间隔期(天) |
精喹禾灵 |
咖啡 |
0.03 |
7 |
氟啶胺 |
花生、芸薹、豌豆、高粱 |
0.01 |
未制定 |
Formenate盐酸盐 |
大蒜 |
0.2 |
7 |
甲基硫菌灵 |
燕麦、芸薹、豌豆 |
0.1 |
未制定 |
2017年3月8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利资源部(DAWR)发布IFN 06-17号通报,调整对进口双壳贝类的微生物和生物毒素的检查和分析。检查项目包括单增李斯特菌、大肠杆菌、贝类毒素等。具体情况为:1.自2017年5月10日起,DAWR将开始分析蒸煮(罐装)的双壳贝类软体动物中的软骨藻酸和麻痹性贝类毒素,同时停止对含量在于500g/kg(50%)双壳贝类软体动物的食品进行甲酸和PSP分析和脱壳扇贝和珍珠牡蛎的麻痹毒素的分析,因为其对公共健康的危险较低。2.提醒食品进口商及进口食品代理商,双壳贝类中存在单增李斯特菌的感染风险。但蒸煮、干腌制或发酵的双壳贝类制品的单增李斯特菌的感染风险较低。如果进口的双壳贝类制品不是蒸煮、干腌制或发酵的,则产品会被视为具有高单增李斯特菌感染风险的产品。3.DAWR暂未有对双壳贝类的大肠杆菌进行分析的计划。尽管如此,进口商及进口食品代理商可以通过在货物描述或其他提交的文件(例如制造商的声明)中清楚地描述任何扇贝或蒸煮双壳贝类的货物,从而减少通关延误及检查分析成本。4.该部门并没有对改变对双壳贝类与其他海鲜的混合产品的检查和分析计划。
2017年4月12日,台湾地区发布G/SPS/N/TPKM/431号通报,要求2种特定CCC编码下的商品,若被用于食品或食品添加剂的,进口商应按照《进口食品及相关产品检验规程》的规定,向台湾地区“卫生和福利部”申请检验。评论最后日期:2017年11月6日。具体商品如下:
货品分类号列 (CCC Code) |
中英文货品名称 (Description) |
0802.11.20.00-3 |
带壳苦扁桃仁,鲜或干 Bitter almonds, in shell, fresh or dried |
0802.12.20.00-2 |
去壳苦扁桃仁,鲜或干 Bitter almonds, shelled, fresh or dried |
2017年4月12日《联邦通报》消息,美国环保署(EPA)免除单乙醇胺(monoethanolamine)(CAS化学品登记号:141-43-5)作为农药助剂在农作物生长以及农产品中3.35%(重量比)最大使用限量要求。本通告自2017年4月12日生效。
2017年4月13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G/SPS/N/JPN/502至G/SPS/N/JPN/508通报,修订部分食品中吡虫啉(Imidacloprid )、四螨嗪(Clofentezine)、调环酸钙(Prohexadione-calcium )、阿维菌素(Abamectin)、螺旋霉素(Spiramycin)、恶唑菌酮(Famoxadone)的最大残留限量。部分限量见下表:
序号 |
农药名称 |
商品名称 |
当前限量标准(mg/kg) |
拟修订限量标准(mg/kg) |
|
1 |
吡虫啉 |
黑麦 |
0.04 |
0.05 |
|
韭菜 |
0.7 |
1 |
|||
2 |
四螨嗪 |
大米 |
/ |
0.02 |
|
3 |
调环酸钙 |
其他谷物 |
0.1 |
0.2 |
|
4 |
阿维菌素 |
生菜 |
0.2 |
0.05 |
|
5 |
恶唑菌酮 |
西兰花 |
3 |
0.1 |
|
6 |
螺旋霉素 |
牛肉 |
0.6 |
0.1 |
|
据美国联邦公报消息,2017年4月18日,美国环保署(EPA)发布最终条例,修订部分浆果和葫芦科蔬菜中焦磷酸烯酮(Pyriofenone)的最大残留限量,同时制订了除草剂罗克杀草砜(Pyroxasulfone)的最大残留限量。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具体限量如下:
序号 |
农药名称 |
商品名称 |
限量标准(mg/kg) |
1 |
焦磷酸烯酮 |
葫芦科蔬菜 |
0.3 |
2 |
罗克杀草砜 |
豌豆和豆类(除大豆外) |
0.15 |
花生 |
0.3 |
||
葵花籽 |
0.3 |
||
豆科蔬菜(大豆除外) |
3罗克杀草砜 |
2017年4月18日,澳新食品标准局发布10-17号通报,制定氟吡草酮(Bicyclopyrone)、吡唑草胺(Metazachlor)、啶酰菌胺(Boscalid)、氟啶虫酰胺(Flonicamid)、吡氟菌酰胺(Fluopyram)、甲氧咪草烟(Imazamox)在部分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并取消甲霜灵(Metalaxyl)和炔苯酰草胺(Propyzamide)在蔬菜及非动物源性食品、咪唑霉(Iprodione)在栗子、丙环唑(Propiconazole)在葵花籽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具体限量如下:
物质名称 |
商品名称 |
最大残留限量(mg/kg) |
氟吡草酮 |
哺乳动物可食内脏 |
2 |
蛋、肉、乳 |
0.02 |
|
吡唑草胺 |
谷物、油籽、豆类 |
0.03 |
蛋、肉、哺乳动物可食内脏 |
0.05 |
|
乳 |
0.01 |
|
其他食品 |
1 |
|
啶酰菌胺 |
花生 |
0.1 |
花生油 |
0.7 |
|
氟啶虫酰胺 |
仁果类 |
0.7 |
吡氟菌酰胺 |
油菜籽 |
0.01 |
甲氧咪草烟 |
干绿豆 |
0.05 |
2017年4月18日,南非共和国发布G/SPS/N/ZAF/51通报,发布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修订草案,拟修订部分产品中阿维菌素等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见下表,该草案评议时间截止2017年6月12日。
序号 |
农药名称 |
商品名称 |
拟修订限量标准(mg/kg) |
1 |
阿维菌素 |
十字花科芸薹属蔬菜 |
0.01 |
2 |
胺唑草酮 |
糖蔗 |
0.01 |
3 |
嘧菌酯 |
芹菜 |
5 |
2017年4月17日,韩国食药部(KFDA)发布2017-168行政通告,发布食品标准和规范修订草案。本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1. 制订和修订部分食品中草甘膦等3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2. 将姜黄纳入韩国药典。3. 修订蜂蜜规范以及蜂蜜中碳同位素比率标准规范。具体见:
http://www.mfds.go.kr/index.do?mid=688&seq=36886
法源法律网4月14日报道,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4月14日发布卫授食字第1061602071号公告,依据《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三项及第二十条,修订化妆品中含二氧化钛成分管理规定。具体如下:1. 化妆品含有二氧化钛成分(纳米化且产品剂型为喷雾剂者除外),其含量低于25%的,以一般化妆品管理,并依下列规定办理:原有的该含药化妆品许可证,有效期限其届满,无须向本部办理展延手续;化妆品同时添加二氧化钛及纳米二氧化钛的,其两者总量仍不得超过25%。2. 化妆品添加二氧化钛或纳米二氧化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仍应申请含药化妆品查验登记,并依据“卫生福利部”2015年4月7日部授食字第1041601904号公告“申请含药化妆品含新化合物成分应检附技术性基本资料”,检附相关技术性资料以供审查:二氧化钛及纳米二氧化钛总量超过25%的;含有纳米二氧化钛成分,且产品剂型为喷雾剂者。3. 化妆品添加二氧化钛或纳米二氧化钛成分作为防晒剂用途,且产品宣称或标示防晒系数的,厂商需备有防晒系数的检测相关资料供卫生主管机关检查。
商务部征求《关于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2017年3月29日,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其中食品追溯标准内容应覆盖原辅料购进、生产过程、产品检验、产品运输和储存等环节的追溯要求。征求意见截至2017年4月12日。具体见:
http://file1.foodmate.net/file/upload/201704/10/15-22-09-58-563536.pdf
2017年3月30日,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发布《水质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等7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自2017年5月1日起实施,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9年12月25日批准、发布的《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 11914-89)废止。
2017年4月12日,国家标准委发布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7年第3号(总第207号),依法备案《香料正辛醛》(QB/T 5057-2017)、《粮谷纤维》(QB/T 5028-2017)等行业标准331项。
2017年4月6日,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发布调味面制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通告。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重庆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调味面制品》(DBS 50/ 028-2017)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该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自2017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允许并鼓励重庆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正式实施前执行。在实施日期之前生产的食品,可在食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
新京报讯,4月11日,国家食药监总局下发《关于落实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严格生产许可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婴幼儿辅食生产许可条件,从2018年6月30日起,未取得婴幼儿辅食类别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婴幼儿辅食。
2017年4月14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布通知,拟修订β-环状糊精使用范围和用量,新增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如下表:
食品分类号 |
食品名称 |
最大使用量/(g/kg) |
备注 |
05.02.02 |
除胶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压片糖果) |
15 |
|
中新网北京4月15日电,记者在北京举行的《巢蜜》国家标准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中国首个《巢蜜》国家标准将于2017年5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不仅填补了我国《巢蜜》标准的空白,为巢蜜的生产和贸易提供依据,也将大幅提升中国蜂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此次出台的《巢蜜》国家标准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相比,新增了与蜂巢相关的内容,理化指标更加严格。该标准增加了水分、羟甲基糠醛、淀粉酶活性等理化要求,并提出了数值要求,指标严于《蜂蜜》行业标准;果糖和葡萄糖含量、蔗糖含量也都严于普通蜂蜜的国家标准。